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

一、制定评估工作方案

确定评估领导小组,明确组织结构、职责分工,明确工作进度、工作方法和要求,拟征询意见对象及方法,风险评估报告大纲。

(责任主体:评估单位)

二、收集审阅相关资料

1、收集项目可研报告、环境影响报告书、设计文件;

(责任主体:委托单位)

  • 收集前期审批文件(用地证明、规划文件、立项批文、环评批复);

(责任主体:委托单位)

  • 审阅和补充同类或类似项目的风险评估资料;

(责任主体:评估单位)

三、充分听取意见(包括调查、核实意见)

通过公示、走访、座谈会、调查表等形式,当面听取意见。充分考虑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、合理诉求,确保收集意见的真实性和全面性。

(责任主体:评估单位)

四、全面评估论证

1、重点围绕合法性、合理性、可行性、可控性进行客观、全面的评估论证。

2、对风险分析的内容和程序、评估方法、识别的风险、反应的意见、提出的防范和化解措施、评判的等级等进行全面评估论证。

3、根据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判标准和指标体系,按照国家发改委《暂行办法》的风险等级划分标准,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、诉求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,作出客观、公正的评判,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高、中、低等级。

(责任主体:评估单位)

五、编制评估报告

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:

(一)基本情况:

1、项目概况(包括社会环境状况);

2、评估依据;

3、评估主体;

4、评估过程和方法。

(二)评估内容

1、风险调查评估和各方面意见采纳情况;

2、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评估;

3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的评估;

4、落实措施后的风险等级的确定。

(三)评估结论

1、拟建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;

2、拟建项目的合法性、合理性、可行性、可控性评估结论;

3、拟建项目的风险等级;

4、主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;

5、根据需要提出应急预案和建议。

(四)附表、附图、附件

(责任主体:评估单位)

六、评估报告评审

(责任主体:评估单位、委托单位配合)

七、评估报告备案

(责任主体:评估单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