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制定评估工作方案
确定评估领导小组,明确组织结构、职责分工,明确工作进度、工作方法和要求,拟征询意见对象及方法,风险评估报告大纲。
(责任主体:评估单位)
二、收集审阅相关资料
1、收集项目可研报告、环境影响报告书、设计文件;
(责任主体:委托单位)
- 收集前期审批文件(用地证明、规划文件、立项批文、环评批复);
(责任主体:委托单位)
- 审阅和补充同类或类似项目的风险评估资料;
(责任主体:评估单位)
三、充分听取意见(包括调查、核实意见)
通过公示、走访、座谈会、调查表等形式,当面听取意见。充分考虑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、合理诉求,确保收集意见的真实性和全面性。
(责任主体:评估单位)
四、全面评估论证
1、重点围绕合法性、合理性、可行性、可控性进行客观、全面的评估论证。
2、对风险分析的内容和程序、评估方法、识别的风险、反应的意见、提出的防范和化解措施、评判的等级等进行全面评估论证。
3、根据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判标准和指标体系,按照国家发改委《暂行办法》的风险等级划分标准,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、诉求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,作出客观、公正的评判,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高、中、低等级。
(责任主体:评估单位)
五、编制评估报告
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:
(一)基本情况:
1、项目概况(包括社会环境状况);
2、评估依据;
3、评估主体;
4、评估过程和方法。
(二)评估内容
1、风险调查评估和各方面意见采纳情况;
2、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评估;
3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的评估;
4、落实措施后的风险等级的确定。
(三)评估结论
1、拟建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;
2、拟建项目的合法性、合理性、可行性、可控性评估结论;
3、拟建项目的风险等级;
4、主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;
5、根据需要提出应急预案和建议。
(四)附表、附图、附件
(责任主体:评估单位)
六、评估报告评审
(责任主体:评估单位、委托单位配合)
七、评估报告备案
(责任主体:评估单位)